机动车校园管理规定 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安庆师范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》《安庆师范大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定》等法律校规。 2.出入校门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须谨慎驾驶、减速慢行,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,校内道路驾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,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。 3.机动车进入校园后必须按照校园内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行驶,不得随意变道或超车,不得在非机动车道和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,严禁在教学区、办公区鸣喇叭。 4.机动车通过十字路口或转弯时,必须慢速行驶或停车让行;夜间行驶或上学放学行人高峰时,必须降低行驶速度,保证通行安全。 5.服从学校停车管理,机动车应在指定停车位或临时停车点有序停放。 6.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监督和检查,发生交通事故,及时向安全管理处报告。 7.违反以上规定,安全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,情节严重者,安全管理处将取消该牌号车辆进校权限;缴纳的停放服务费不予退还;严重违法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 8.按照《安庆师范大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定》如实填写申请表,提供真实、有效的相关材料。材料请另附页。 我已阅读以上注意事项,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严格遵守执行。
申请人签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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